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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准衢院人|衢州学院最全学生资助政策介绍来啦,请查收

即将进入衢院校园,相信2021级的萌新们一定充满好奇,也一定有不少同学想知道学校的资助政策。接下来,小衢将带你一起全方位了解学院的资助政策!


让我们一起来记笔记吧~


 入学前

国家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学费与住宿费

生源地助学贷款:

家庭经济困难、无法缴清学杂费的新生在暑假期间,向家庭所在县(市、区)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(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)。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。


校园地助学贷款:

家庭经济困难、无法缴清学杂费的新生向学院提出申请,由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。


贷款金额:

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。


贷款期限:

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,最长不超过22年。


贷款利率:

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。

(特别提示:同一学年内,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的助学贷款)


 入学时 

绿色通道解燃眉之急

新生可通过“绿色通道”办理入学手续,暂缓交纳学费,帮助新生解决燃眉之急,保证学生入学无忧。入学后,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,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。


对象:

针对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。


 入学后 

“六位一体资助体系助力成长成才




 1. 国家奖学金 

金额:一次性奖励8000元。

对象:二年级及以上学生;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异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;上一学年为校一等奖学金获得者。

实施程序:学校下发名额至各学院;学院组织学生申报、初评、公示;学工部审核,提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,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,在校内公示无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。


 2.省政府奖学金 

金额:每人每学年6000元。

对象:二年级及以上学生;学习刻苦勤奋,成绩优异,上一学年获得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;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,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。

实施程序:学校下发名额至各学院;学院组织学生申报、初评、公示;学工部审核,提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,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,在校内公示无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。

 

 3.国家励志奖学金 

金额:一次性奖励5000元。

对象:在校资助对象;品学兼优,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,上学年获得校设奖学金或单项积极分子。

实施程序:学生个人申报,学院初评公示后上报学工部;学工部审核并提出建议名单;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并公示无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。


 4.校内奖学金 


 优秀学生奖学金:

金额:一等1600元;二等800元;三等400元。

对象:根据《衢州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(修订)》和学生手册等相关规定,每年评选优秀学生。

 

 单项奖学金:

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进步奖、创新创业奖、文艺活动奖、体育活动奖、道德风尚奖和社会实践奖等,奖励金额及评选条件详见《衢州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(修订)》和学生手册等相关规定。




 1.国家助学金 

金额:一档每生每年4500元,二档每生每年2700元。

对象:勤奋上进,生活简朴的在校资助对象。

实施程序:学生个人申报,学院初评公示后上报学工部;学工部审核并提出建议名单;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并公示无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。


 2. 发展性资助 

包括学习能力提升类项目、科研创新类项目、交流访学类项目、其他素质和能力提升类项目和求职创业补贴。详见图表





 1.临时困难补助:

金额:一般不超过2500元。

对象: 遭遇临时突发性事件而影响正常学习、生活的在校学生。

实施程序: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学院审核,学工部复核公示后发放补助。


 2.专项困难补助:


 新生生活保障补助 

金额:价值不超过500元的现金或实物。

对象:大一新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实施程序:学校下发通知,学生申请,经学院核实情况后报送学工部备案,学工部发放补助。


 春节困难慰问补助 

金额:价值不超过500元的现金或实物。

对象:资助对象或遭遇临时性突发事件的学生。

实施程序:学校下发通知,学生申请,经学院核实情况后报送学工部备案,学工部发放补助。


 少数民族学生专项补助 

金额:补助1000元,一般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。

对象: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。

实施程序:学校下发通知,学生申请,经学院核实情况后报送学工部备案,学工部发放补助。


 其他专项补助 

金额:酌情而定。

对象:经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

实施程序:学校下发通知,学生申请,经学院核实情况后报送学工部备案,学工部发放补助。


 3.“两项计划”志愿者补助:

金额:一次性给予服务浙江省内欠发达地区的志愿者补助3000元/人:服务我国西部计划的志愿者补助5000元/人。

对象: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浙江省欠发达地区的志愿者。

实施程序:签订“两项计划”服务协议后,学校将补助款发放学生





 勤工助学 

对象:面向学习努力,积极上进,身体健康,有一定的课余时间,能保证按时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,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请,资助对象优先录用。


 酬劳:

固定岗位:按月计酬,以每月40个工时、每小时15元人民币计酬(如实际在岗时间少于40个工时,需按每小时15元计酬);临时岗位:每小时15元。

实施程序:学工部组织勤工助学招聘会发布招聘启事,学生自愿申请填写《勤工助学申请表》,用工部门组织面试录用后,将《申请表》报学工部备案。





 学费减免 

对象:经学校认定的全日制本专科资助对象学生;一年级学生申请者,自进校以来,学习勤奋刻苦,态度端正;其他年级学生申请者,其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原则上要求在班级前50%。


减免额度:分为三档,第一档减免额度为一学年全额学费,第二档减免额度为2000元/学年,第三档学费减免额度为1000元/学年。


实施程序:每学年第二学期评审一次,下发通知后学生申请,学院提出初审名单,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定,公示后报学工部备案。





 1.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 

金额:学费补偿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,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。

对象: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、招收为士官、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。

实施程序:学生上报相关材料,学校人武部和资助中心审核无误后上报省教育厅资助中心,待省资助中心核实无误后下达补助资金,学工部发放学费补助。


 2.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 

金额: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,本科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。

对象:自愿到我省淳安县、文成县、泰顺县、开化县、庆元县、松阳县、景宁县、岱山县和嵊泗县(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)乡镇(县政府所在镇除外)及乡镇以下的农业技术推广站、卫生院、养老服务机构、中小学和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工作。

时间:服务期在3年以上(含3年)。

实施程序:省教育厅资助中心下发通知,学生申请,学院上报相关材料,经学校资助中心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资助中心,经省教育厅资助中心审核后学工部发放基层就业补助。


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,

我们将全力支持,

广大衢院青年放飞青春梦想,

相信未来的你,

脚踏实地,志存高远,

除却一身困顿,

必将成就闪亮人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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